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向公众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简况
******有限公司
地 址: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新田村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黎晓:******
3、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我公司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现场了解情况,我方将提供方案或解答;我公司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
4、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项目运行期间,公众仍可通过现场踏勘、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5、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