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厂第二制氢装置加热炉空气预热器节能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以《关于炼油厂第二制氢装置加热炉空气预热器节能改造等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齐鲁分函〔2025〕26 ******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炼油厂第二制氢装置加热炉空气预热器节能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胜利炼油厂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50万元(含税)
2.4标段采购范围: 炼油厂第二制氢装置加热炉空气预热器节能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2.5承包商可选择一个标段参与竞标,但只能成交1个标段。
2.6建设规模:炼油厂第二制氢装置加热炉空气预热器节能改造项目的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为:对第二制氢装置制氢转化炉原有的烟气余热回收系统进行改造,更换为高温段式板式预热器和低温段旋流预热器的组合式空气预热器;配套结构、供电及仪表等设施改造等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202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建设行******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 ,202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2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
******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202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
3.5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采购人不要求响应人提交响应保证金。
3.7响应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若下载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响应,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天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响应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采购公告发布、响应文件递交、评审,以及谈判相关资料交互、确认等工作。
4.2承包商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采购文件等。
4.3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3月11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 09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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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响应文件须采用承包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3月14日 09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承包商保存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采购人
******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地址:淄博市临淄区炼油厂中路3号
邮编:255434
联系人:王光华
电话:******
电子邮箱:******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v3/portal/#/)上发布。
8.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