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城乡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芦溪中心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萍乡市城乡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芦溪中心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萍乡市城乡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芦溪中心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建设局
建设地点: 萍乡市芦溪县县城辖区及上埠镇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3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易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