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萍乡市中环东路(S533绕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萍乡市中环东路(S533绕城)
******办公室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总
联系电话:******